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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让黑道摆平“钉子户”的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3: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作者:刘太福

  湖北省荆州市烟草局局长高荆洪因拒绝歹徒侯红宇强揽工程的要求,被侯连捅4刀,杀害在办公室。据悉,两年前,烟草局在一项工程拆迁过程中碰到了“钉子户”,是“在道上混的”侯红宇帮烟草局“摆平了”,所以侯红宇认为这个建筑工程应该承包给他。(据10月28日《大河报》)

  这位局长因在工程承包中坚持原则而遭歹徒杀害,令人扼腕叹息,但该局与侯红宇的关系却令人深感不安。所谓“在道上混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黑社会”,可以想见,侯红宇绝对不会采取合法手段对付所谓的“钉子户”,无非是恐吓、威胁、打骂等暴力手段。应该讲,代表罪恶的“黑社会”与代表正义的官方是水火不相容的,而为什么两者却走到一起了呢?

  众所周知,“在道上混的”人坚持的是江湖原则,哥们儿义气,是不管什么正当程序、组织原则的。只要我为你做了什么,你就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当时我帮你摆平“钉子户”,现在你就应该帮我搞到工程承包权,这就是侯红宇的思维逻辑,侯红宇死心塌地地认为建筑工程应该由他来承包,就是这个原因。

  可以说,烟草局与“在道上混的”侯红宇合作,他们就走错了第一步。我们为高荆洪坚持原则感到欣慰,他没有让红与黑的合作继续下去,但我们还要问:曾经与“在道上混的”侯红宇合作的荆州市烟草局,谁去追究他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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