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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制定调整和完善药品定价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6:4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天津电】我国将调整和完善药品定价体系,在药品定价中鼓励新药研发和提高药品质量;在目前国家制定部分药品出厂价的基础上,还将分别制定流通环节价格和最终销售价格,以提高药品价格的透明度,抑制药品价格虚高;价格管理部门还将采取措施,加大对医疗器械价格的检查和干预力度。这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日前在天津举行的第七届中国药师周上透露的。

  这位负责人认为,尽管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目前群众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定价的部分药品价格还没有降到位;二是实行市场调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秩序混乱;三是医疗服务领域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四是群众负担的医药费用不断上涨。他提出,解决群众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的问题,在药品价格管理方面,要鼓励常用廉价药品生产经营,加强和改进对药品的价格管理。今后应逐步将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在鼓励创新、抑制重复建设的同时,也要逐步缩小内外资企业同类药品价格差距,继续积极地、有计划地大幅度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对一些目前尚未纳入政府管理、价格上涨过大的药品,要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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