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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奶制品仍未标注“复原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9: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用奶粉勾兑鲜奶”是奶制品行业公开的秘密,10月15日国家规定,凡在液态奶生产中使用奶粉的必须在包装上标注“复原乳”及其百分比,而巴氏杀菌乳则不得添加复原乳。但10多天过去了,在广州各大超市仍鲜见“复原乳”标识。不过,前天记者走访一些超市及便利店时,终于发现广州某知名奶制品两款10月19日生产的果味酸奶上贴上了不干胶标签,标注“含90%复原乳”,另一品牌一款10月19日生产的酸奶也贴上了“复原乳”三个字。

  对此,不少企业表示,由于包装材料从设计到投入使用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此外也有不少奶企表示自己奶源充足,无需使用复原乳来生产。但广东省奶协副会长王丁棉对此表示,奶源充足并不等于不使用复原乳,只是使用的程度有所不同。因为奶牛每次产奶的浓度也不同,为了达到国家相关的标准化要求,就会加入奶粉进行调整。

  市民:对复原乳标识不甚明了

  记者留意到,对10月15日期限“顶不顺”的是保质期较短的酸奶。在某便利店,除了达能之外,几款本地奶企于10月16日和10月19日生产的酸奶,仍然延用旧包装,没有标注“复原乳”三个字。一位阿姨抽出了七八盒某品牌纯牛奶放进自己的购物车,当记者问到还原奶标识的事情时,她表示并不知情。记者在不同超市询问了几位在冷柜前购买酸奶的年轻消费者,他们也对国家要求的复原乳标识不甚明了。

  质监:正在备案复原乳比例

  前日,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获悉,奶制品是今年全省质监系统十个重点监管产品之一,质监部门正在或即将采取多项措施,包括企业备案、质监监督抽查、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

  据悉,液态奶生产企业必须到质监部门进行备案,即企业在生产时使用复原奶的比例、生鲜奶的产地、产品销售区域等都必须备案,而没有备案者即便有QS生产许可证都不能生产。省质监局食品监管处负责人说,目前,企业备案正在进行,而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对奶企进行的巡查也正在进行。目前,广州已有5家奶企进行了备案。

  同时,为了确保企业备案内容真实,尤其是奶制品中有无复原奶及其比例多少,省质监局将对全省液态奶生产企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各地质监执法部门也将进行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一旦查出企业产品未标注“复原乳”而实际上使用了复原乳或者备案中并未称使用复原乳的,都将按照“掺杂使假”论处,企业轻则面临处罚整改,重则被勒令停产,吊销生产许可证。

  企业:标识不会引起价格变动

  两位奶企的负责人表示紧锣密鼓生产的新包装可能本月底或下月中“露面”。不少本地奶企负责人均表示,因为其公司的产品中很少含有复原乳,因此影响不大。

  如果标出复原乳的话,会不会引起一部分消费者“倒戈”而不选择此类产品呢?企业的损失会不会导致产品涨价呢?对此,广美香满楼总经理黄觉初表示,有复原乳标识的产品进入市场后,可能会引起一些消费者的分流,但程度不大,因为每个市场都会有自己稳固的消费群体。至于价格方面,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达能公司也表示暂未考虑对产品价格作出调整。

  什么是复原乳?

  复原乳又称还原奶,是指把乳浓缩、干燥成为浓缩乳(炼乳)或乳粉,再添加适量水,制成与原乳中水、固体物比例相当的乳液。一公斤复原乳的成本是1.5~1.6元,一公斤鲜奶的成本是3.2元。据中国奶业协会副会长王怀宝介绍,现在我国至少有70%以上的乳品企业生产的液态奶中含有复原乳。其加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鲜牛奶中掺入比例不等的奶粉;另一种是以奶粉为原料生产的调味乳。“还原奶”在经过两次超高温处理后,营养成分有所流失;而生鲜奶中的营养成分基本保存。(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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