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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自考考生 忘带准考证也能考 其亲人在考试结束前把证送到就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0:0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10月29日、30日,乌鲁木齐自学考试开考。乌鲁木齐市自考办提出,不带准考证可以参加考试,但是考生亲人必须在本场考试结束之前把准考证送到,否则试卷按作废处理。

  另外,考试还放宽了对身份证的要求,未带身份证的,有相关证件(学生证、驾驶证等)也可。

  据乌鲁木齐市自考办介绍:此次考试一律使用第四代白色准考证,仍持蓝色准考证的考生,当天允许参加考试,但监考老师将把考生的旧准考证收回,考生参加完本场考试后,得到乌鲁木齐市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后更换新的准考证。

  以往,不带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这次乌鲁木齐市自考办突出人文关怀,对考场纪律做了相应调整。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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