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诉讼费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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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 近日,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25”特大交通肇事一案,在韶关市某医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涉案当事人的诉讼费全部免交。 今年2月25日3时55分,郎兰建驾驶一辆甘肃省旅游汽车公司天水分公司的大客车(核定载客44人,实载客53人)从江西省鄱阳县往广东省深圳市方向行驶。途经国道105线新丰县梅杭镇大岭路段右转弯处时,由于郎兰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遇到危险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致使大客车越过左侧路面、撞毁防护设施以后,坠下8米深的河边。造成乘客16人死亡,3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新丰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在该院1至9月诉讼费收入仅25万元的情况下,决定全免涉案当事人的诉讼费共计40万元,并鉴于该案还有数名原告在韶关市区某医院住院治疗。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决定到医院开庭审理此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