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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物业费再取新房钥匙? 业主集体拒签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4: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31日电据新京报报道,30日,因抵制物业公司先交物业费再领新房钥匙的规定,梵谷水郡数十名业主拒签协议并与物业代表展开口水战。双方僵持了一整天。

  物业称投入成本很高

  业主张先生说,30日是小区入住的日子,大家都想先看房,如无质量问题再办理物业

缴费手续。但负责小区管理的国广物业公司却拿出一份《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要求大家签字缴费后才发钥匙。“钥匙是开发商给的,物业有什么权利扣留?”

  张先生提出的质疑得到数十名业主的响应。业主们找来物业公司客户部经理袁伟要求其做出解释,并要求先拿钥匙看房再缴费,袁伟拒绝了业主的要求,“至少在今天不能先拿钥匙!”袁伟说,物业是服务单位,业主需先缴费才能享受服务。袁伟称,物业在接手该小区后,前期投入成本很高,“为保证百分百收取物业费才采取这个措施。”他说,在其他的小区也是这样操作的。

  业主质疑协议中三项条款

  同样被业主质疑的是协议中有关中水、公共能源费和人身安全的协议。其中第9条规定,业主和物业之间不存在人身安全、财产保管或保险的关系。这点被业主认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交了保安费,凭什么不保障我们安全?”

  另外由于开发商承诺的中水没有接入,物业承诺在中水系统中供应的是自来水,为此要业主按正常水价缴费。业主担心中水将会随协议签订而无法开通。业主们还认为100元的公共能源费也不合理,“收取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虽然不少业主签了该协议,但还有近百名业主拒签。另外有近百名业主被物业拒之门外。下午4时30分,朝阳公安分局将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安抚业主的情绪。

  下午5时,开发商的两名代表出面听取了部分业主意见,同意删除这三个条款,双方同意有关公共能源费收取的问题等物业拿出依据后再决定是否交纳。下午5时30分,部分有疑问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协议,但仍有部分业主未签协议。(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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