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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废止政府对企业自主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8:54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0月31日电(记者熊金超)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武汉市日前宣布“废止”政府对企业自主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武汉市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新一轮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不使用政府投资的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由政府审批,政府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改为备案制,同时要求政府部门对实行核准管理和备案管理

的项目,分别在2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内办完全部手续。

  据了解,在原有的投资体制下,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审批,审批过程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竣工验收五道程序。武汉市新近出台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举措,简化了企业自主投资项目报批程序。

  与此同时,审核内容也在减少。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政府主要就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等进行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武汉市市长李宪生说,这项改革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确定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据粗略计算,在今后新建投资项目中,武汉市80%的企业投资项目将直接实行备案制,只有20%的企业投资项目须经政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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