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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将适时“禁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焦向阳通讯员穗仁宣)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禁炮区”范围明确划定,南沙也将在条件成熟时“禁炮”———昨天,《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据透露,由于撤市改区以及并区带来的行政区划等原因,修正案(草案)对广州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设定和变更程序进行了修改。

  广州有六个区全面“禁炮”

  据了解,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本市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以及从化市、增城市(以下简称县级市)以下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花都区雅瑶镇以及三东路以南,106国道以西,107国道以东,新街河以北的范围内;番禺区市桥河以北、东环路至西环路(市桥二桥至市桥三桥)的范围内;萝岗区原属于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管辖的范围内;从化市街口城区的范围内;增城市中心城区各居民委员会管理的范围内,城丰村、夏街村、西山村斋路自然村、萝岗石角新村,广汕公路雁塔大桥西至三联路口、荔城大道的范围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表示,此次主要是修正市辖区禁放范围的设定和变更程序,不改变各区、县级市具体禁放范围。而芳村区和东山区由于已撤并,因此修改了相关表述。条例草案还规定,本市南沙等市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设定或变更,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县级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变更,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报本市人民政府提请本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禁炮”不因区划调整而变更

  据悉,花都区雅瑶镇原属白云区,2002年9月29日划归花都区管辖,许多群众认为该镇不在禁放范围内,一些执法者对此也存在困惑。对此,条例草案在第二条末尾增加了一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不因行政区划的调整而变更。”

  此外,条例草案规定本市或县级市向外地批发烟花、爆竹的主营单位,须向本市或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专营许可证(以前是向公安局申请),并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准经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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