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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与情人同居 一对荒唐“鸳鸯”身陷囹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0:5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李家永)没有离婚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了一起,10月30日,沂源一对荒唐“鸳鸯”因不懂法而尝到了苦果,其中男主人公于军以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女主人公崔英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于军1981年与杨兰自由恋爱结婚,婚后于军凭借精明的头脑和精湛的手艺干起了建筑工。几年下来,就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过上了殷实的日子,更让人羡慕的是他们还生有一对漂亮可爱的儿女。好日子没过几年,他们的生活开始发生变化,手中有了钱的于军慢慢开始看不上自己的结发妻子了。

1998年,于军与本村离异妇女崔英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从此,他就经常借故与杨兰争吵、打架,1999年,他干脆将杨兰和两个孩子赶出了家门,并先后两次到法院要求与杨兰离婚,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妻子、孩子的苦苦相劝和法院的判决,都没有能使于军回心转意,他在将妻子、孩子赶出家门后不久,便与崔英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起来。今年6月25日,杨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到沂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从而结束了于军和崔英这对法盲“鸳鸯”的荒唐梦。10月30日,沂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于军和崔英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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