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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一涉案标的额百万元经济纠纷案件一槌定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8:03 青岛新闻网

  □王洋武宗义报道

  本报莱芜讯近日,随着上海拍卖师手起槌落,一起涉案标的额达百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一槌定音”。这是莱芜市的法院首次通过拍卖上市公司的非流通社会法人股股权实现申请人的债权,从而执结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今年初,莱芜某纸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南京某物资贸易公司欠款纠纷。莱城区法院立案后,迅速派办案人员赶赴南京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但到达南京后,办案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既无固定经营场所,亦无财产可供执行。办案人员只得返回莱芜。后来,办案人员设法了解到被执行人的一些线索。5月16日,办案人员二下江南,通过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持有沪市上市公司江苏省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社会法人股股权30万股。8月18日,莱城区法院依法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诂公司对该公司持有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后又委托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对股权进行了拍卖。该股权从底价70万元起拍,拍至116万元成交。10月10日,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给莱城区法院寄送了拍卖成交确认书,百万元的涉案款随即划到法院账户上。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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