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诉讼案件 集美争取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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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30 东南快报 |
本报讯今后,涉台案件,厦门集美区法院收案后,将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尽可能多调解少审判。昨日,厦门集美区法院出台五项措施,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五项措施包括,对涉台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传唤、文书送达方便的民事案件,直接进入简易快办程序;对证据意识不强、甚至起诉证据不足的台资企业,及时依当事人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对矛盾易激化案件,主审法官为当事人分析 风险与利益,争取达成调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