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从禽流感发生国进口禽类及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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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3:5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记者龚雯报道: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2005年第78号公告,决定暂停从发生禽流感国家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禽流感等严重动物疫情的传播,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决定暂停从泰国、越南、印尼、柬埔寨、日本、朝鲜、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哈萨克斯坦、南非、蒙古、土耳其、俄罗斯、瑞典等发生禽流感国家进口禽类及其产品。《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1月03日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