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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5:15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记者程刚)商务部新闻办公室今天发布消息说,以色列政府日前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11月1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与以色列工贸劳动部总司长迪努尔在耶路撒冷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经济贸易合作的备忘录》,以色列政府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双方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两国在经济、贸易和高科技领域的合作。

  截至2004年年底,已经有36个国家正式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中国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努力于去年4月首次获得突破,新西兰率先承认了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政府一直认为,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标志着贸易伙伴国对中国改革开放及其成果的认可。同时,这也有助于让中国企业在双边贸易中,摆脱在受到反倾销指控时面临的不公平处境。

  一些国家的反倾销法规规定,反倾销案发起国对被指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可以采用与该国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其产品的“正常价格”,而不按这些国家产品的实际成本计算价格。这导致中国企业在接受反倾销调查时生产成本被高估,在应诉中处于不利地位。

  尽管目前已有近40个国家赋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但占中国进出口总额45%的前三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和日本,尚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的前十位国家和地区中,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尚未承认中国的这一地位。

  中国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努力曾引发一场广泛争论。包括前中国入世谈判代表龙永图在内的一些专家认为,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不需要别国承认。他们认为,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也无助于减少中国企业可能面临的反倾销指控。而且商务部的统计亦显示,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涉案金额仅占整个贸易总额的0.5%左右。

  也有专家认为,争取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对于中国而言有可能弊大于利。这将使中国企业同时陷入欧美的反倾销控诉和反补贴控诉的双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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