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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长借文物之名搞贪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5: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牟乃东记者唐雪元廉钢

  昨日,四川大邑刘氏庄园博物馆原馆长赵洲被推上被告席,大邑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赵洲的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法庭指控赵洲涉嫌贪污的罪证材料主要有两笔。第一笔是2002年5

月,赵洲利用担任刘氏庄园博物馆馆长主管财务工作的便利条件,以在北京出差时为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向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有关人员送礼金为名,安排本单位职工冯某、朱某、杨某三人多次使用假餐饮发票,从单位财务上套取现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交给了赵洲。赵洲将其中2万元予以侵吞。

  第二笔是2003年1月,赵洲以刘氏庄园博物馆部分业务不好处理为名,安排该馆职工周某、杨某想办法套取一万多元的现金出来。周、杨二人提议以博物馆“老屋基”(刘氏祖居)维修购瓦的名义套取。征得赵洲同意后,杨某找来空白收据一张虚填购瓦支出现金人民币18000元。

  赵洲对检察机关指控自己犯有贪污罪不持异议。赵洲的辩护律师王军辩称,赵洲在检察机关还没有掌握他贪污犯罪的全部事实时,就主动交代了情况,公诉人在庭上出示的相关证据、数字都是来源于他的自首材料。加之,案发后,赵洲能主动配合司法部门积极退赃,未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他希望合议庭注意赵洲的这些自首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休庭后,法院合议庭宣布择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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