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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游“潜规则”透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本报记者双生

  新闻提示:“港澳游五日1480块。对了,你阿是南京人啊?南京人还要再加100块!”

  “港澳游新增自费项目,人人必须再交160块。”“带小孩港澳游?正常费用外再交

1200元!”……港澳游一直较受南京游客欢迎,但进入11月,市民在咨询时却被告知,游港澳必须额外缴纳多项未含在报价中的费用;作为南京人,还要额外缴纳100元左右的地域差异费。

  这一切,究竟是因为什么?

  A 南京人游港澳额外多交100元

  “南京人需另加100元。”在多家旅行社提供的港澳游行程单上,都有这样备注。

  记者了解到,今年港澳团队游出现了这么一条“潜规则”:旅行社提供给南京、苏北、苏南等不同地区户籍游客的报价各不相同,针对南京人的报价最贵,苏北居中,苏南最便宜。

  “香港地接社给内地各地区提供的地接费报价不同,我们给客人的报价自然不同。”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吕小建这样解释。据业内人士透露,所谓地接费,是指游客在当地的住宿、用车、用餐、景点门票的花费。

  在江苏省内,香港地接社为苏锡常户籍的游客所开出的地接费为50—100元。其次是除南京以外的省内其他地区,即苏北地区,地接费为150元左右。南京居末等,每位南京籍游客的地接费用为250—280元。

  “这种分地区报价的方式,是香港地接社根据各地区游客的消费能力不同而划定的。”中青旅江苏公司亚洲部副经理杨宁说。

  业内所说的消费能力,专指游客在导游带去的购物点内的消费水平。记者手头一份由深圳某旅行社公布的11月港澳游地接费用表,证实了上述被采访者的话。

  该表格显示,按照不同户籍地区游客消费水平的不同,港澳地接社提供给各地的地接报价从少到多,共分12个档次:上海、黑龙江等购物热情高的地区分列第一、二等,地接费用几乎为零;南京居中,据说是因为南京人比较挑剔,出游时轻易不愿买东西;第十二等则是距离香港最近的广东,他们经常往返于粤港两地,购物热情远没有内地游客高,地接费用最高,在400—600元之间。

  B 增自费项目,港澳游变相涨价

  

  “11月开始,团队客人在香港必须再花160块看泰国人妖秀。”前日,康辉国旅一名接待人员对记者说,“这次加价是全国范围的,所有的港澳团队客人都必须交。”

  “这不是变相涨价吗?”有游客发出疑问。“连飞机的燃油税都涨了,旅游大巴的汽油费能不涨么?”位于中山北路的某旅行社散客中心接待人员对记者说,如果报价贵了,很多人就不来报名了,所以直观报价不涨,改为增加自费项目,以弥补地接成本的上涨。

  “参加港澳游必须保证一定金额的自费项目,是多年来业内的潜规则。”省中旅出境中心副总经理张岩说,“最近游客在香港购物点的消费远不如前两年了,地接社自然要想法弥补地接费用的亏损。”

  据悉,11月1日提价后,南京市民参加港澳游时需保证的自费项目增加到3项:维多利亚港夜游160元、红顶艺人表演(即泰国人妖秀)160元、澳门环岛游180元。此外,游客还可自行选择澳门赛狗或赛马表演,费用分别为120元。

  而在去年,自费项目为2项,分别是维多利亚港夜游120元,澳门环岛游、赛狗、赛马“三选一”120元。今年年初,部分项目同时提价到了目前价位。

  C六类人遭遇歧视性收费

  “我家女儿14岁,肯定要占用单独的机位和床位,跟成人一模一样收费就行了,为啥还要再交1200元?”陈女士最近十分纳闷,本来想带女儿去香港迪士尼玩,可旅行社非要他们多交钱。

  陈女士不知道的是,针对儿童等六类人群的“歧视性收费”,正是多年来旅行社港澳团队游执行的又一“潜规则”。

  记者手中持有的多份旅行社行程单上白纸黑字标明着:“60岁以上老人(含60岁)加500元/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占床位加600元/人,占床位加1200元/人”。

  不但“老少皆欺”,同样是消费者,教育、新闻媒体、珠宝、酒店等四种行业的从业人员,也都必须在原价基础上另外加钱。

  “老人、小孩没有什么购物能力。教师、记者太精明又挑剔,多半不肯在购物点里买东西。珠宝、酒店业人员都是同行,更不好伺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说,“这些人不购物,香港地接社拿不到回扣就要赔本,只有另外收钱。”

  D根源:恶性超低价竞争

  自费项目越来越多、地域性分类报价、歧视性收费……在提及港澳游种种“潜规则”时,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旅游业内人士都将其原因归结为“地接费报价过低”。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在旅游业界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港澳游的地接社接一个团就像是进行一场赌博,以超低地接报价吸引游客、尤其是消费能力高的地区游客报名,再“赌”这个团的消费能力究竟如何。

  “赌购物能力的港澳团,其性质已越来越接近泰国团。”张岩说。他说,由于竞争激烈,香港地接社给出的地接报价越来越低,有的甚至接近“零团费”,远不够支付港澳两地旅游四五天的成本。今年6月淡季时,南京市民甚至只需花600多元,就可参加包吃、包住、包门票的低价港澳游。

  低价港澳游,随之带来了购物点增多。“游客在购物点消费得越多,香港旅行社、导游获取的回扣就越多。”某业内人士说,香港地接社预付的地接成本、导游领队的酬金大部分都来自回扣所得,游客不消费,旅行社和导游拿不到回扣,就得倒贴地接费用。因而针对总体消费能力不高的部分人群,香港地接社想出了各种额外交费名目,以补贴地接费用。

  “作为南京组团社,我们也不希望带客人去购物点。但不去购物点的话,又无法跟地接社交待,人家也要赚钱的。”吕小建无奈地说,“不含购物点的游览行程,报价就得翻番,市民又会嫌贵。”

  吕小建的话道出了如今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怪圈”:游客明知道团费还不及飞机票贵,却仍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低价团,认为自己警惕些就不会受骗上当。组团社为了吸引客源,只能应合游客的心理拼命降低报价;香港地接社为了争抢内地组团社的客源,主动开出越来越低的地接报价,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

  E 市场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目前难以定性,律师建议游客签订合同时“斤斤计较”

  旅行社针对多类消费群额外收费的行业潜规则,究竟是市场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我市旅游主管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国家对“零团费”、“负团费”是明令禁止的,但对于如何界定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标准,难以具体操作。因此,“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定价是否合法、额外收费是否违法”这一问题,目前处于“三不管”的真空地带。

  该负责人还说,市民在报名前可以对旅行社提出的额外收费提出质疑,应该“斤斤计较”。但如果旅行社事先已解释清楚,市民是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行为就是市民自愿情况下的市场行为。同时也就意味着,双方之间已达成协议,市民已同意旅行社提出的额外收费内容。

  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董海律师认为,港澳游的多项额外收费,在消费者看来是不合理的多收费,但在旅行社看来,却是按正常成本开价,只不过是拆分报价而已。因而,界定该行为是否违法,只能依据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判断。

  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栾云根律师则说,虽然法律上还找不到相关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来说明旅行社的这种行为违法,但旅行社根据消费能力而把游客分成三六九等的行为,带有明显的歧视意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和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游客可以据此维权。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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