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买来“儿子”又去卖违法终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4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列位,买儿童已属犯法,卖儿童更是犯罪。可有位姓朱的仁兄买“儿”之后又卖“儿”,终归锒铛入狱。在下这就给您讲讲老朱办的糊涂事。

  51岁的老朱家住豫东睢县,要说他也遭家门不幸。去年春上,他唯一的宝贝公子在车祸中丧生,眼看朱家行将断了香火,老朱心痛自不待言。公子已逝,老朱终日想着如何延续朱家香火,左思右想,便决意花银钱买个“儿子”。2004年5月,经人撮合,老朱从邻乡花
了5000元买了个4岁男童。有了“儿子”,香火自然不会再断,老朱欣喜不止。哪曾想,老朱的买“子”之举遭到两个女儿的强烈反对。为此,一家人整日争吵不休,老朱亦倍感无奈。事后,他决意再将“儿子”卖掉,以平“战火”。不久,经人搭桥,老朱就将“儿子”卖到兰考,得银9500元。

  孩童岂是商品?于是,有人告发,老朱被抓。今年10月27日,睢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老朱提起了公诉。

  真可谓:

  失去公子已不幸,违法买童又失策。

  行事之前如三思,哪能入狱悔连迭。

  (梁传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