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法院新举措——院长上庭审理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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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5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10月31日,记者在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耳闻目睹了一件新鲜事:院长亲自审理案件。原来这是该院为了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和促进司法公正,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当天,该院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审理盗窃、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和非法持有枪支等四起刑事公诉案件,担任这几起案件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杨玉屏和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黄晴。 据记者了解,该院规定,院长和副院长,每年均要亲自审理一定数量的各类案件,院长和副院长,还必须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作者:李琳 陈晓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