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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有违《合同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11 潇湘晨报

  秦希燕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称,从法律的角度看,经营者是违约的。因为经营者卖出去的票,就应当保证消费者持票登机,而且他们多卖票的前提,就是可能会有消费者持票登不了机。换个说法就是说东方航空公司开出的是张“空头支票”,或者是“空头合同”。这个事实的本身,就是经营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管什么原因,导致乘客不能登机的机票超售行为,都违反了消费法规和《合同法》,乘客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航空公司理赔。记者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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