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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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54 检察日报 |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记者李英华)出资人不到位、改制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监督力量分散等是造成国企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五大原因。这是今天在北京市国资委与该市检察院共同召开的以“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研讨会上,与会人士达成的共识。 如何有效遏制国企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与会者认为,要加强检企联手,抓好强化 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监督三方面工作。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提出了四点建议:对企业的资源和权力状况进行普查;研究资源流转过程,从中发现企业管理体制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建规立制和严格执行,压缩权力;通过研究职务犯罪案例,发现和消除腐败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