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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何以不接受“劝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09 南方都市报

  来信/来论

  安徽省阜阳市物价局原局长张洪钧如今赋闲在家。其在任期间因调查并制止教育乱收费遭到阻挠,他三次向市领导提出辞职,理由是“外部工作环境恶劣”,终获批准。张洪钧除递交辞职申请外,还于8月1日向阜阳市分管教育的市领导递上了一封《劝辞信》,是当面到这位领导的办公室递交的,强烈建议这位领导也引咎辞职(11月2日《中国青年报》)。

  张洪钧向这位市领导进行“劝辞”,并非无理取闹,而是为了让对方兑现承诺。张洪钧在与记者对话时谈到,这位市领导曾让张为检查乱收费的事情写检查,两人发生了争执。张洪钧说:“如果我们的行为不符合文件规定,我就引咎辞职。”当时也火了的这位分管领导跟着就说:“如果物价局做得对,我就引咎辞职。”

  如今,张洪钧辞职了,当然不是因为“我们的行为不符合文件规定”,而是因为无法承受不与潜规则合作而带来的巨大压力。而那位分管教育的市领导呢?至今离8月1日已有3个月,那位分管教育的市领导还稳坐高位,是已忘记了当初自己曾说过的话,还是根本就不认为“物价局做得对”?

  物价局做得对与不对,似乎是一个不用再讨论的问题。学校进行乱收费,是在侵害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张洪钧及其领导的阜阳市物价局严格查处和纠正乱收费,是符合《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也就是在依法行政。在我等普通老百姓看来,张洪钧以及阜阳市物价局的做法,是在维护公益,是非常值得褒扬的。但在有些人看来,问题并非这么简单,头脑也不能这么简单。当你面对官场潜规则的时候,不要谈什么是与非,物价局的严格执法触及了学校以及教育局的切身利益,并进而冒犯了分管市领导的权威,扯动了潜规则的链条,想必才是问题的实质。

  张洪钧的做法与潜规则多有违逆,不与政府兄弟部门沟通配合为其一,辞职为其二,劝分管教育的市领导辞职为其三。如此不懂“规矩”,简直可以说与官场规则格格不入。在分管领导眼里,张洪钧大约要被归入“怪物”、“另类”了。对于“怪物”、“另类”的“劝辞”,分管领导怎么会当一回事呢?

  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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