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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持枪劫财物百万元 该团伙成员有3人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2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王创辉)一团伙持枪穿警服冒充警察,以查车为名疯狂实施抢劫,不足两个月内作案14起,抢劫汽车等财物折合百万元。昨日,笔者从市中级法院获悉,该团伙5名成员均获重刑,其中3人被判无期徒刑,另两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2年、10年。

  2004年11月6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严志华、麦金伦、陈惠文、黎志斌、苏汉华伙同

苏红锦(另案处理)时分时合,多次驾驶车牌为粤S21154的小汽车窜到东莞市茶山镇、黄江镇、常平镇、南城区、塘厦镇、横沥镇、凤岗镇、东城区等地,他们通常在夜晚作案,穿着警用反光衣、胸前挂着治安员工作证,并将警灯放在车顶,以警察查驾驶证、身份证以及查摇头丸等为名,持枪抢劫被害人汽车、手机、首饰等,并殴打被害人逼迫他们说出银行卡密码,疯狂盗用卡中款项。抢来汽车后,麦金伦、苏红锦等人负责将赃车卖掉,赃款供几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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