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印报回扣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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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每份几分钱的印报回扣日积月累竟堆成了238万的赃款。身为一家行业报报社正、副社长的黄德荣、宋南二人因为收受印刷商的贿赂,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7年至2004年期间,原广东工商报社社长黄德荣和副社长宋南利用担任报社要职之便,收受某印务公司冯某的回扣。三人约定,每在冯某处印一份报纸,黄、宋二人就可以得到2到4分钱不等的回扣,并按2:1的比例分赃,即黄拿三分之二,宋拿三分之一。 积沙成丘,7年中,黄、宋二人共收受“印报回扣”名义的贿款73次,总额高达238万余元。 昨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受贿次数和数额展开辩论。法庭将择日宣判。(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