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猪死鸡喂塘虱高罚1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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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深圳讯 (记者李少华)死猪死鸡养殖埃及塘虱鱼问题引起深圳渔业部门高度重视。昨天,深圳市渔业部门发出《紧急通知》,严禁水产养殖场投喂死、病畜禽,各区渔业行政部门立即进行普查,并将普查结果于11月5日前上报,同时对全市淡水肉食性鱼类养殖场的水质、产品进行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结果。 接到死猪死鸡养鱼投诉 前日,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渔业处根据获得的情况,对深圳龙华上塘相关鱼塘进行取样调查,发现附近的7口鱼塘塘主从事埃及塘虱养殖,养殖面积约30亩,鱼塘的养殖环境、水质极差,可能存在水质污染超标、投喂死病畜禽等问题。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检测。 据深圳市农林渔业局渔业处工作人员介绍,深圳市利用淡水养殖的鱼塘很少,此前尚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利用死猪养鱼的投诉,所以对于这次投诉该部门非常重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清查出水质超标、投喂死病畜禽等问题,将会依法对塘主进行严厉处罚;如果查出不良商贩非法出售死、病猪给养殖场,将依据《深圳市生猪屠宰检疫条例》等法规,没收不良商贩非法所得,并处以销售额10倍罚款。 全市普查肉食性鱼类饵料 深圳市渔业部门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淡水养殖场饵料的监管。《紧急通知》称,凡是人工养殖的肉食性鱼类,如埃及塘虱、鳄鱼、中华鳖、虾蟹等,严禁投喂死病畜禽及其内脏,也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为饵料、饲料。 通知要求,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对辖区淡水养殖场进行普查,凡是肉食性鱼类养殖场必须上报投喂的饲料、饵料情况,并将普查结果于11月5日前上报;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各区农检站(防疫站)立即对辖区内淡水肉食性鱼类养殖场的水质、产品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对销售的养殖水产品,质量检测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的,应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处理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