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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剖腹产”——选择的权利与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11 中国新闻网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如果剖腹产的比例太高,造成的伤害大,政府就应该出面,制订严格的卫生行政标准,限制产妇的选择

  “剖腹产在这里不流行。”已经移民澳洲的Lily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刚刚在悉

尼做了母亲,并且是自然分娩的方式;因为无论是政府还是医生都鼓励她这么做,她印象中当地医院里几乎99%的人都是自己生孩子,除非是紧急情况。不过这个选择权在医生而不是产妇。Lily感叹老外医生的职业素质好。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国的剖腹产手术控制得也同样严格。曾任天津南开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的关秀媛回忆,当时剖腹产手术需要全科进行讨论,确有需要才能做,本单位大夫生孩子也不例外。1963年,关秀媛生头胎,胎儿比较大,已经过了预产期20多天了,按今天的说法是“过期妊娠”,早就该剖了,但是主任当时就是不让做手术,坚持让她自己生。

  天津一位大学退休教师刘丛也遭到了同样的“冷遇”。她1970年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生产,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前面流产了两个孩子,第三次一发现怀孕,刘丛就请了长假,拎着包袱去医院保胎,一直住了五个月,直到天津发生龙卷风动员轻病号让床位她才回家。而她一直不锻炼的恶果是生孩子时折腾了三天两夜,生不下来的她死活闹着要剖腹产。医生却不为所动,结果“过犹不及”,好容易生下儿子,产钳使孩子颅内出血兼新生儿冻伤,这都是致命的新生儿疾病。“换在今天我们就告他们了”,刘丛告诉记者,但在当时确实没有选择权。因为刘丛所在的单位只有两个人获得了剖腹产资格,一个是因为40多岁才生头胎,一个是先天性心脏病。在物资配给的年代,要破格做剖腹产也需要人情因为做“剖腹产”,产假可以从56天延长到72天,鸡蛋多给一斤,珍贵的牛奶更是不在话下,所以医院把关特别严,绝大部分人不得不老老实实自己生。

  如今,这些“剖腹产”待遇都成了历史,选择的权利由医生逐渐过渡到产妇手中,对自身的关注成为年轻母亲们仅次于对孩子安全的考虑。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范玲介绍,在北京,主动要求剖腹产的人群主要是知识水平较高,社会地位较高的女性。虽然未必有太多的科学依据,绝大部分选择剖腹产的产妇都相信,剖腹产不会像自然分娩那样影响夫妻性生活,而且更能够保持身材,“女孩子都爱美,孩子是提前拿出来的,还没有入盆,不会释放激素,体形不会变。”同样是剖腹产妈妈的陈怡对此表示理解:“现在大家都讲究生活质量,毕竟孩子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也有人试图绕过“剖腹产”的诱惑,体验原始生产的感觉。33岁的北京外企职员克瑞丝汀·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曾经鼓足勇气在中日友好医院的产房里挣扎了十多个小时,医生随口问了她的年龄,脱口称赞她这个年龄自己生真是勇气可嘉;她立即要求医生即刻实行剖腹产,想“与众不同”的自然生产方式轻易地就在医生微妙的心理暗示下崩溃了。

  生命伦理学家邱仁宗告诉记者,他在给医院上课的时候,经常会有妇科医生问他,碰见产妇强求剖腹产怎么办?邱仁宗也只能够建议医生先说服教育。不过邱仁宗认为,为了母亲和孩子的利益,必须考虑怎么才是真正地赋予人们选择权?如果剖腹产的比例太高,造成的伤害大,政府就应该出面,限制产妇的选择,就什么情况下实施剖腹产,什么情况下禁止剖腹产,制订出严格的卫生行政标准。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罗雪挥 段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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