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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成“顽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1:1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日前,家住长沙市天心区石门坎的赵先生向本报反映:在小区里新开了一家“晓燕歌厅”,居民们每天都要忍受“夜半歌声”。由于歌厅就开在居民楼群中,夜深人静后,噪声尽收居民耳中,周围数百户居民意见极大。

  半夜听到“嚎叫”

  赵先生告诉记者,歌厅在居民区开业后,大家晚上根本无法入睡,到了凌晨,歌厅里还传来巨大的噪音。年轻人凭借精力旺盛还能够支撑,可老年人和孩子就遭罪了。老年人本身身体毛病就多,可晚上睡觉还得与歌厅噪音作“斗争”,实在是经不起折腾了。小孩就更不用提了,由于无法保证睡眠,白天上课老打瞌睡。更让居民们无法忍受的是,很多人将歌厅当作发泄情绪的地方,半夜三更,刺耳的歌声让人听着毛骨悚然。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居民们只要求歌厅在晚上10点半或者更晚一些的时候停止营业,但如今,凌晨二三点歌厅还在“嚎叫”。

  属于无证经营

  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沙市天心区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王队长告诉记者,晓燕歌厅在今年刚开张,还没有办理工商许可证。而晓燕歌厅负责人也表示,由于歌厅刚开张,还没来得及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由于资金短缺,虽然歌厅已经进行了一些隔音处理,但隔音设施也不完善。据了解,这些隔音处理极其简单,仅对墙壁作了简单的包裹,将窗户封闭,隔音效果相当差。

  齐抓共管才奏效

  王队长表示,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饮食娱乐和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在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配厂及其他超标准排放噪声的加工厂。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兴办娱乐场点和排放噪声污染的加工厂必须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并限制夜间营业时间,达到规定的噪声标准。

  王队长介绍,市民通过天心区环境监察大队的投诉热线0731-5899728进行投诉后,监察大队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条例,到被投诉的单位对噪音进行现场测试,只要超过国家标准,都会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单位,监察大队仍只能责令,而不能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须拿出方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同工商部门对其进行停止营业的处罚。所以仅依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很难解决噪音扰民的问题,只有加强执法力度,各部门齐抓共管才能更有效的解决歌厅歌声扰民的难题。

  王队长表示,目前,监察大队已派人对晓燕歌厅的噪音扰民问题进行调查,并现场测试了歌厅的噪音,发现其噪音的确超标,当即责令其进行整改。目前,该歌厅负责人已经承诺添置隔音设备,缩短营业时间。

  本报记者 尹挺 实习生 王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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