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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东方明珠有炸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2:16 新闻晚报

  晚报讯 54岁的何某下岗后百无聊赖,酗酒成性,因“酒精诱发精神障碍”先后五次被送往精神病防治中心治疗。2001年、2002年,何某因谎报火警、在超市偷窃等行为先后被拘留两次。

  今年4月11日晚9时许,醉醺醺的何某回到家,无聊地拿着手机摆弄,突然一个恶作剧的念头闪过:“不如打个110寻寻开心?”因为曾被拘留过,何某对公安机关的处理一直怀

恨在心。

  当晚9时16分,何某用手机拨通了110:“有三个人在东方明珠塔脚下埋炸弹,是西面的一根塔桩处,我看见了。”当民警询问他是否愿意配合指认时,何某煞有其事地表示:“可以,我现在就在东方明珠塔附近,穿一件红色衣服。”

  110接警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30余人赶至东方明珠电视塔,对电视塔及其周边进行了搜索,发现是一场虚惊。

  4月12日凌晨,警察来到何某位于青浦的住处。何某见到警察,不仅百般抵赖,还将手机藏在床垫下。

  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何某作出一审判决,因何某编造爆炸威胁的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何某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从轻判处何某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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