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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暂缓拆迁竟伪造市领导批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4:4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 通讯员纪志宏 谢婷)为了保住处于拆迁地块中的公司仓库,深圳市某物流公司董事长王某竟伪造市领导作出的“该仓库准予暂缓拆迁”的假批文,然而伎俩最终露馅。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王某及同伙有期徒刑6个月和9个月。

  今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市内梅林检查站预留地内的违章建筑。深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在该预留地内有一间仓库,时任该公司董事长的王某为了周转货物,想延缓拆

除这个仓库。王某心生一计,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楼附近,拨打电话联系到做假证的刘某,并向其提供了自己弄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文件处理表》样本,然后对刘某面授机宜,要求他伪造一份市领导批文。

  刘某受雇找地方私刻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公章,并在《文件处理表》上伪造了深圳市领导批示,并加盖了公章。之后,刘某以每份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将伪造的《文件处理表》卖给王某。

  王某将该伪造的《文件处理表》复印件交给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下属单位口岸服务中心梅林管理处(下称梅林管理处),企图以此达到延缓拆除该公司仓库的目的。为了尽量逼真,今年5月22日、6月14日,王某又两次找到刘某,以同样方法购买了伪造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处理表》并交给管理处,意欲告知该处“市领导对该仓库的缓拆事宜很重视”。

  明明是市政府的拆除决定,为何只剩这一处违章建筑不能拆?管理处工作人员心生疑问,向上级请示,才发现原来被王某蒙骗了。经研究,管理处决定按计划拆除该公司仓库。王某自知罪责难掩,今年6月30日,他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今年7月4日,王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为其提供假批文的刘某,并当场缴获其伪造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印章2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表》5份、名片21张和手提电话1部等物品。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均应依法予以惩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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