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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明年底实现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基本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8: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顾钱江 江国成)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3日表示,中国证监会计划在明年底实现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其中包括建立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业务活动合规有序,财务状况总体健康。

  他在此间举行的2005中国金融论坛上说,去年8月开始的证券公司治理工作目标是:证券公司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开披露制度得以确立;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公司

经营风险与社会风险有效隔离;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树立,经营行为基本规范;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能力普遍增强,业务活动合规有序,盈利模式明显改善,财务状况总体健康。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计划使证券公司数量与结构基本合理,市场定位清晰、明确,优胜劣汰的常规机制基本形成;证券公司经营环境明显好转,市场创新和中介功能得到增强,能有效发挥支持、促进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相关法律制度完备,监管资源和手段充足,违法违规行为能迅速发现和及时处理;证券公司运行和监管体系中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工作的适应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得以持续维护。他表示,证券公司监管工作正处于重要转折时期。今后,中国证监会将逐家督促证券公司切实进行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继续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的公司立即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中国证监会还将严格维护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真实性,所有创新试点公司和规范类公司必须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在2006年底前半数以上的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2007年内实现全行业信息公开披露。

  他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全力推进基础性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优质公司通过创新做大做强,大力推动行业资源整合。支持证券公司重组工作,鼓励优质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重组和并购,引导行业资源进一步向优质公司集中。中国还将及时处置高风险公司。对风险突出、整改无望和发生严重违规的证券公司,坚决实施以市场退出为目的的处置措施,进一步健全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中国证监会还将完善证券公司监管的规章制度。根据新的《证券法》,抓紧推动《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这两个条例尽快出台;抓紧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建立以此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常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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