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永兴制定廉洁征接兵八措施 行贿者不予定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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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55 红网 |
红网郴州11月4日讯(通讯员邓春霞胡年兵谭小雄)永兴县为确保新兵质量,树立征接兵工作人员良好形象,高质量地完成上级赋予的兵员征集任务,制定了八条廉洁征接兵工作措施。 这八条廉洁征接兵工作措施分别是:一、提高全体征接兵工作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思想政治水平,自觉养成依法廉洁征接兵的好作风。二、征接兵工作人员要遵守“八严格” 、“十不准”规定,严格按规定征接兵。三、征接兵工作人员在征兵期间实行挂牌上岗、挂牌走访,走访须由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陪同。四、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六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五、领导干部要遵规守纪,正人先正己,县纪检监察组建立廉洁征接兵卡片,进行跟踪督察。六、从严把握体检、政审标准,坚决做到谁承办、谁签字、谁负责,切实纠正征接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七、应征青年及亲属要以饱满的热情接受祖国的挑选,凡是向征接兵工作人员行贿的,一律不予定兵。八、实行廉洁征兵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稿源:红网) (作者:邓春霞胡年兵谭小雄) (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