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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贩卖观赏鸟 鲁某被澄海区法院判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1:13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一名外来男子在市区非法出售观赏鸟类被当场抓获,近日,澄海区法院对该男子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月19日,湖北籍男子鲁某未经我省林业行政机关批准,在汕头市区擅自购进5只鹦鹉、4只文鸟,及3只八哥,然后携带至澄海区文化路口进行摆卖。森林民警接报后立即

赶到现场将他抓住,并没收了这些观赏鸟。经送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鉴定,其非法出售的鸟类中的文鸟学名爪哇禾雀,属《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物种。

  澄海区法院认为,鲁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对该男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蔡英、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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