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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起 长江干线启动水上联合执法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8:32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1月4日电(记者高友清)记者在4日召开的长航系统联合执法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上获悉,交通部长江航运管理局已制定出台《长航局系统联合执法试点方案》,并于11月4日正式启动长航系统联合执法试点工作。

  据交通部长江航运管理局党组书记黄强介绍,目前,长航系统设有运政、海事、航道、公安、通信行政管理等门类的执法机构,分别履行各自的执法职能。而长江航运行业管理

中遇到的诸如交通肇事逃逸协查、采砂安全管理、枯水期重点浅险水道应急通航交通管制、船舶超载超吃水整顿和四客一危船舶违章行为检查整顿等执法活动,涉及面比较广,需要多个执法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分散的执法体制难于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2005年元月以来,长航局组织专班对长江航运系统联合执法模式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专项整治、联合巡航、政务大厅等三种联合执法模式。黄强指出,长江航运系统通过联合执法,可以有效整合分散在海事、公安、航道、通信等部门的执法资源,解决单个执法部门执法力量相对欠缺的不足,增强管理的权威性、有效性,提高执法效率,切实依法管好长江航运。

  据悉,长航系统在长江干线中水门至庙河59公里三峡河段和芜湖市行政区划内89公里长江河段开展联合执法试点工作,这一工作将于2006年9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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