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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做“皮肉”生意折射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0:19 红网

  今年以来,四川省巴中市远程计算机中专学校组织学生到深圳宝安区某集团公司下属的电子厂打工。根据警方介绍,该中专学校此前就在该厂设立了一个服务联系点,主要是介绍学生到该厂进行社会实践(实习)。从9月9日开始,学校派到该厂提前联系工作的一名姓张的学生干部(在逃),伙同另外一名学生干部(在逃)分批次地带领一些女学生离开实习基地,贩卖到饶平县钱东镇,10个女学生被“鸡头”强迫接客卖淫。而张某是女学生们一直信任的“优秀学生干部”(2005年11月04日《新京报》)

  近年来,诱骗或强迫妇女卖淫的事频现媒体,比如,重庆约有近百家伴游公司,打着导游陪聊、公关应酬、商务翻译的招牌,招募为数不详的女大学生从事三陪、卖淫等色情服务,但是诱骗或强迫卖淫的竟然是同学,而且是受学生信任的“优秀学生干部”,却十分少见,也许就因为如此才成为了新闻。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在校学生拐卖自己同学去从事明知是非法的卖淫活动呢?

  社会不良风气吹进了校园,传染给了天真无邪的青少年。卖淫嫖娼,即所谓的性交易,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是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现实问题。在一些大城市大街小巷里的发廊、按摩院等场所,以悬挂红灯来标明“经营范围”、招徕嫖客,其中行苟且之事的也不少,使过去影视作品表现西方社会夜生活的“红灯区”成了现实“妓院”的代名词。政府对于不少娱乐、服务场所中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卖淫嫖娼现象,一直都是持打击的坚决态度。今年,武汉市汉阳警方就对200余家悬挂红灯等违规硬件的休闲娱乐场所进行清查,警方称,违规休闲娱乐场所必须一周内拆除违规硬件,否则处以罚款,并勒令停业。(《武汉晨报》8月26日报道)把“扫黄”的重点放在了“扫红”, 是因为发廊、按摩院等场所泛滥,为卖淫嫖娼提供了方便。

  社会对卖淫行为的多元理解,给卖淫嫖娼合理化贴上了“标签”。现在,一提起卖淫嫖娼,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感到羞涩难以启齿,几乎当成了一种正常现象,就连 “坐台小姐”、“暗娼”等通常的称呼,都有人重新给起了雅号“性从业者”。其理由是,性从业者选择这一职业的原因很多,但归根结底都不是简单的个人问题,而是社会整个大环境造成的。一些性从业者不得不从事这个行业,是为了改变自己未来的生活。在兰州火车站附近一位卖淫女被一嫖客勒死之后,警方发现这位在从事卖淫的女人对自己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充满了幸福憧憬,而且这位女性的丈夫在接受警方咨询时,也承认了自己老婆的卖淫所为,实际上自己也是知道的。因为为了生活和将来的日子,也是没有办法的。

  教育的整体性误导对少年学生犯罪也有一定的责任。从中专教育到大学教育,功利色彩都十分浓厚。进校门后就被灌输就业形势如何严峻如何紧迫的问题,然后在各门学科中接触的都是这门学科对以后赚钱、谋取一个好的职业有多大帮助,连思想道德课都成了传播社交公共关系技巧的方向。邻居一名应届高中毕业生暑期考了大学,在没入学前,就和学校有关人士联手作起了扩招新生的生意,到开学时挣了好几万元,所不同的是,没有骗人,收钱就办事。这多么让人难以理解啊!学生在校学习知识,确实是为了将来更好的工作,然而,现实中知识的个人“修身养性”功能越来越薄弱,而“安身立命”特别是谋求利益的功能日益彰显,知识越来越成为追求利益的工具。所谓修身养性,知识学得越高,知善恶的分辨力也就应该越清晰。然而,现在的学生只追求安身立命,谋求生存,虽然获得了知识,却没有从愚昧走向成熟,连“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与自己身份相对称的行为,什么是不相符的行为”都有些模糊了,难道不是教育的失败吗?

  回过头来,再说“优秀学生干部”骗同学卖淫这事,虽然警方说,民居和色情场所混在一起,使得卖淫嫖娼活动就更有隐蔽性。这个场所没有那种红灯、绿灯这中暗示性极强的灯光,房厅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摆设,表面来看就是普通的民宅,警方不能闯入民宅进行检查,这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由于学生这个角色的特殊性,往往让人没有防备心理,但不是一点踪迹也没有吧?经常出入这些“民居”,也经常会有“鸡头”串联,难道学校、社区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就没有察觉,就没有责任吗?

  (稿源:红网)

  (作者:董宏达)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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