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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兄弟最需要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4:18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杨亮庆 通讯员 于佳虹 彭海涛

  农村地区的法律实践情况怎样?农民的法律意识如何?带着这样的疑问,近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法同行”社会实践团队的18位师生满怀热情地踏上了赴江苏丰县之路。

  在丰县,实践团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调研活动。

  团队成员连续数日分成两组轮流在丰县街头开展“南师大法学院‘与法同行’社会实践团队法律咨询会”活动。本活动由法学院的老师和研究生带队,义务向当地群众宣传法律常识,为他们解答法律方面的疑惑,提供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

  咨询活动刚开始,摆放在现场的6米长横幅和十几块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法律常识展板就吸引了大量的围观群众。身披绶带、着装统一的实践队员们将事先精心制作好的1200份农民最关注的法律常识的传单递送到驻足的群众手中。围观的人们先是小声议论着展板上与自己的利益切实相关的法律内容,继而纷纷走到咨询台前,就自己遇到的不平事寻求法律上的解答和帮助。现场的气氛十分火爆,前来咨询的人们络绎不绝,甚至排起了队。

  乡亲们前来咨询的问题内容涉及比较广泛,主要集中在房屋土地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

  有一位30多岁的男子询问,他有一位远房叔叔现在是五保户,身边有一笔存款,在其叔叔去世后他能否继承,因为他是老人在世的惟一亲人。咨询队员们反问他为何不去赡养老人,他回答说那是老人儿女的事,和他无关。咨询队员又问他,未尽赡养义务,他凭什么去获得继承的权利。他回答说:“谁让我是他惟一活着的亲人,他的东西不给我,难道给外人啊?!”咨询队员答复他说,除非老人立有遗嘱,否则他无权继承他叔叔的财产。这位男子听后面露尴尬、若有所思。

  在咨询中,同学们深切感受到,农民们往往缺乏理性的法律意识。有的,畏于“权威”,逆来顺受,不知或不愿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仅凭着对法律制度的一知半解再加上感性的道德冲动和家族宗法观念,就去维护权利甚至争夺权力。这样不仅于己无助,还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利。在城市上学的同学们都意识到,农民兄弟才是最需要法律的人。

  在法律咨询活动开展的同时,另一部分团队成员深入到一个自然村村民的生活中,进行了一系列的走访工作,收集农民们关注的法律问题并尽力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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