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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藐视法院权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7:2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通讯员张阿久郑淑红郑正行)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集中代表着司法的严肃和威严,如果蔑视法律文书,会有怎样的后果?昨天,我市发生了两起性质相同的案件:在象山,一个打工者当着法官的面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撕碎,被处司法拘留15天;而在镇海,一个被执行人不但拒绝拆除违章房,而且撕毁了法院的公告,被处罚款600元。两人都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

  打工者撕毁法院执行通知书被处司法拘留15天

  今年3月,张某到象山的一家针织厂打工,企业与其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需向对方支付1200元违约金。然而,张某在针织厂只工作了3个月,便跳槽到别的公司上班。象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作出裁决,张某应支付违约金1200元。裁决书生效后,针织厂向象山法院申请执行。

  昨天,当法院的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张某不但用言语刺激法官,而且当着众人的面将通知书撕碎抛向空中,并表示自己绝不履行赔偿义务。象山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

  违章建筑搭建者撕毁法院公告被罚款600元

  几乎在同时,镇海的洪某被当地法院处以罚款600元,其原因是她当众撕碎了法院的公告。

  洪某的丈夫戴某因搭建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查处。10月14日,镇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镇海法院立即向戴某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但到了规定时间,戴某仍置之不理。昨天,镇海法院的法官来到戴某家附近张贴强制拆除的公告。此时,戴某的妻子洪某开始谩骂法官,并不顾干警的阻拦,上前将法院刚刚张贴好的公告撕毁,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将其带到法院,指出其行为已严重妨害司法工作,可对其进行处罚。此时,洪某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作了检讨,鉴于其认识态度尚好,法院最后决定对其罚款600元。

  藐视法律权威,性质极其严重

  两起性质相同的案件在昨天同时发生,虽然有点偶然,但在一定程度上却透露出某种带有普遍性的倾向:现在,有少数人将法律当作儿戏,藐视法院的权威和尊严。据记者向法院了解,类似撕毁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对抗执行,甚至于围攻法官和执法者的事件每年都有发生,而且数量不少。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来,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两起案件的性质非常严重,在一个法治国家,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即使是一个弱者,在法律面前,与其他人没有任何区别,也没有任何理由对抗法律。如果每个人都不尊重法院和法律的权威,那么,国家将陷入混乱。因此,法院对两人作出的处罚非常正确,而且极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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