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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期 高火险天气及节日期间严禁炼山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1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思佳 通讯员/越霖轩)副省长李容根在昨天召开的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强调:我省已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期,各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安全事故,做到万无一失。

  据了解,今年11月到明年1月,全省降雨量将普遍偏少两至三成;气温较常年偏高0.5℃—1℃,高火险天气将持续。气候条件对今年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十分不利。今年1月以来,

粤北、粤东北相继发生55次森林火警火灾,占全省山火总数的59%。

  李容根在会上指出,在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各地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领导要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主要领导要做到“五个亲自”: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亲自指挥扑火救灾;亲自督促检查防火工作;亲自落实防火经费;亲自解决防火工作的实际问题。如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山火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李容根强调,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防火检查督促工作。对处于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以及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严禁一切炼山作业,谁批准将追究谁的责任。此外,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中小学生和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对玩忽职守、盲目指挥扑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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