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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不准让困难户先行垫付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3:15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1月4日专电(记者 梁冬)针对部分供热企业强制收取困难群众热费的问题,日前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召开大会要求该市的供热企业尽快开始享受热费补贴政策的困难群体的认定工作,热费补贴资金必须在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绝不允许借各种理由让困难热用户先行垫付热费。

  据了解,为保障困难群体用热,哈尔滨市每年都拿出大笔资金用于困难群体热费补贴

,去年共有2.5万余困难户符合热费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合计2500万元。根据规定,今年哈尔滨市的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等9种人将有资格享受热费补贴政策。

  以往,哈尔滨市的热费补贴资金大多在春节前后到位,供热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常要求困难群体先行垫付热费,补贴资金到位后再返还。因困难群体支付能力不足,经常为此引发争议。今年,为保障困难群体正常用热,哈尔滨市供热管理部门要求,热费补贴工作要尽快完成,热费补贴资金力争在元旦前后到位,绝不允许供热企业借各种理由让困难用户先行垫付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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