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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着手为循环经济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4:27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今日在厦开幕,将讨论并通过“厦门共识”

  本报讯 (记者 曾海林)今日,“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年会”在厦门开幕。论坛透露,我国正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法,全国人大环资委正起草论证,争取2007年将法律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论坛将讨论并通过“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年会厦门共识”,将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进程中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指出,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中应包括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方面的法规。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来的立法规划中没有将循环经济法列入立法项目,根据新的形势,决定将制定这部法律增补进明后年的立法计划。

  循环经济是一种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模式。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资源消耗急剧增加,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制约因素,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迫在眉睫。

  此次年会由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组委会主办,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年会主题是“循环经济在实践”。这是继去年上海召开的循环经济发展论坛首次会议之后的又一次盛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各省市自治区人大、政府负责同志,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200多人,在厦共商循环经济大计。中国工程院钱易院士、张彦仲院士,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苏州市市长闫立,厦门翔鹭集团总裁俞新昌等将进行主题发言。

  论坛期间,循环经济研究会将宣布成立,还将讨论并通过“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年会厦门共识”。包括加强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加强制度改进和创新,扩大循环经济的时间范围,以逐步形成资源循环式利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社会循环式消费的循环经济全面发展新局面。(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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