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自己照片成了别人招牌 小伙儿将广告公司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5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通讯员齐燕)把自己的照片交给广告公司本来是用于制作自己理发店的店面广告的,没想到别的理发店门口竟然也蹊跷地挂出了自己的照片,25岁的小伙子小波(化名)一气之下将广告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广告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近日,省会桥西区法院受理了这起肖像权纠纷。

  小军在省会桥西区经营一家理发店,为突出特色,他决定做块漂亮的广告牌。去年
6月,小军把自己的一张发型非常漂亮的艺术照及若干材料交到了省会一家广告公司设在新石南路上的喷绘部,要求喷绘部为他制作发廊广告牌。小军说,广告牌做好后他的照片被喷绘部的营业员扫描保存在了电脑里。今年9月中旬一个偶然的机会,小军发现新石中路上一家理发店门口挂的招牌,正是小军交到广告公司喷绘部的艺术照,而且还被放大了。

  小军说,对广告公司的这种行为他感到非常生气,广告公司没经过他同意擅自使用他的照片营利,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而且照片还同样是用在理发店,小军感到自己的精神及工作都遭受了损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广告公司赔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