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照片成了别人招牌 小伙儿将广告公司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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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5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通讯员齐燕)把自己的照片交给广告公司本来是用于制作自己理发店的店面广告的,没想到别的理发店门口竟然也蹊跷地挂出了自己的照片,25岁的小伙子小波(化名)一气之下将广告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广告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近日,省会桥西区法院受理了这起肖像权纠纷。 小军在省会桥西区经营一家理发店,为突出特色,他决定做块漂亮的广告牌。去年 小军说,对广告公司的这种行为他感到非常生气,广告公司没经过他同意擅自使用他的照片营利,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而且照片还同样是用在理发店,小军感到自己的精神及工作都遭受了损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广告公司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