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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董事长合同诈骗30万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1:19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1月7日电(周迎飚、肖少辉)为图不劳而获,一文盲绞尽脑汁竟以一份经过变造后的合同骗走了三被害人共计29.7万元的钱财。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应太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林应太系一文盲。2002年2月5日,林应太分文未投即注册成立吉安市海谊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并自任董事长。同年7月11日,林应太以该公司名义与永丰县政

府签订一份《永丰县下溪水库工程建造、开发、管理意向合同》,后因林的原因合同未生效。林应太遂将该份意向合同非法变造为《江西省永丰县下溪水库工程建造、开发、管理合同》,并以此于同年12月28日与被害人陈海东签订了一份《关于承包永丰县下溪水库电力工程的合同书》,以交工程合同定金为名骗取陈海东现金16万元。

  2003年3月,林应太在其他单位已经开工建设下溪水库的情况下,仍谎称其承包了水库水电工程公路建设项目,与被害人彭何孙签订了一份《关于承包永丰县下溪水库电力工程公路建设施工合同》,骗取彭何孙合同信誉押金4万元。4月,林应太又与彭何孙签订《关于承包永丰县下溪水库电力工程拦水大坝建设施工合同》与《关于承包永丰县下溪水库吊水坝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再次骗取被害人彭何孙的合同信誉押金共计8万元。6月26日,林应太又以承包了下溪水库水电工程公路建设项目为名,与被害人滕风泰签订《关于承包永丰县下溪水库电力工程的公路建设合同书》,骗取了被害人滕风泰现金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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