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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一男子暴力殴妻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3:23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见习记者 安正康2005-11-07)

  11月4日,因家庭矛盾暴力殴打妻子的李坚,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三十出头的李坚几年前和莉莉结为了夫妻,刚开始两人还是恩恩爱爱的。但是,这

样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两人就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来,相互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李坚经常动手打莉莉。

  3月8日晚上,李坚怀揣一把菜刀,手握一把铁锤,朝乌鲁木齐市河南路岳父母家直奔而去。拍开岳父母家的门后,李坚怒气冲天地对妻子大喝,并要求她回家。莉莉见状,十分恐惧,表示不愿意跟丈夫回去。于是,暴跳如雷的李坚举起了手中的铁锤,向莉莉头上、身上狠狠地砸去。莉莉大叫一声后倒地,头上顿时鲜血如喷泉般涌了出来。

  李坚见状,扔下手中带血的铁锤夺门逃走。莉莉父母报警之后,又连忙将她送往医院抢救,才将女儿的生命从死亡线上夺回来。后经法医鉴定,莉莉伤情为重伤。李坚仓皇逃走的第5天,就被警方缉拿归案。

  法院认为,李坚因家庭矛盾用铁锤将妻子莉莉打成重伤,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了伤害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并负担莉莉的医药费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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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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