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专利法我市一企业商战中触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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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3:59 金豹网-锦州晚报 |
本报讯(闫铁军记者田静)看到产品的包装被南方厂家仿冒才想到要申请专利,而此时按照专利法规定,该专利无效。上周五,市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道出原委。 10月中旬,我市一家企业来到市知识产权办咨询专利申请事宜。在阐明该企业产品上市半年因销路好其外观被南方厂家纷纷仿冒而苦恼的境遇后,市知识产权办公室田国林主任仔细查看了相关产品、证书并询问有关情况后,建议该企业重新设计包装、重新申请专 利。因为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相同和相近似的设计必须未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未在国内公开使用过,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该企业在申请此项外观专利前,以此设计为包装的产品在市场上已销售半年之久。眼下,对于舍弃原外观还是继续使用,该企业陷入两难境地。田主任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我市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据不完全统计,因同样的原因,我市约80%的企业专利申请量与拥有量为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市知识产权办每年都要拿出经费,利用各种时机给我市企业补课。令人遗憾的是,专利工作一时间竟被多数企业冷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