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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报告送达要严格讲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4:06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妈妈张雅仙原是宝山区一家医院的护士,2001年退休。去年5月底医院组织职工体检,尽管她被查出多项关键指标不正常,却没有及时通知她进一步检查,连体检报告也没拿到。今年5月,我妈妈因消化道大出血急诊住院,院方这才将体检报告送到病床上,但此时她已是肝癌晚期,仅3个多月就不幸去世。可怜妈妈生前一直痛苦地说她死得太冤。读者张庆

  【调查附记】

  病人临终留言叹冤死

  收到来信,记者与读者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她才59岁啊!”说起母亲,张先生至今非常难受。他说,母亲在护理岗位工作了整整35年,曾获得不少荣誉。母亲离世后,张先生从她包里找到一页纸,是她临终前一周写下的留言,言词间充满痛苦。留言说,在体检发现不正常后,医院既没有及时通知再作检查,也没让她去拿体检报告。去年9月和今年1月,她两次去医院,因编号搞错都没拿到体检报告。如今“为时已晚,拖掉了一年的治疗时间,送掉了宝贵生命”。

  医院体检结论曾告知

  获知死者家属投诉,医院致函本报,认为病人死亡与当时体检“无任何因果关系”。据其解释,经医院体检中心检查,张雅仙的“体检结论”主要为血糖偏高和HBSAg(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当时并没有发现肝癌。而在体检前,退管会曾告知每位职工体检结束两周后取报告,可她没来,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她体检结论,她说这些病症“已多年了”。直到今年1月她才来取报告,退管会一时没找到,但还是给她看了体检中心转来的体检结论,因此不能认为是未拿到体检报告导致了病情诊治的延误。

  专家报告送达须规范

  事后,记者请教有关医学专家,被告知大多数肝癌患者都有乙肝病史,因此一旦发现乙肝指标不正常,必须定期检查以防恶变。

  张女士不幸病故,责任究竟在何方?现在院方建议可以走医疗事故鉴定或法律诉讼等正规处理纠纷途径,以求公正解决。然而我们从这桩医疗纠纷中能获得哪些警示呢?

  记者又采访了部分体检单位的负责人。他们认为,一般而言,医院出具体检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在两周内送达受检者,发现病情严重有可能危及生命,则需立即通知,而不应由受检者自行上门索取。由于大多数受检者缺乏医学知识,对检查项目不了解,除了在“体检结论”上写明病情程度和注意事项,最好派医生作现场解答。受检者也不要轻视体检报告,如搞不明白,要请专业医生解读,以免延误病情,毕竟生命是宝贵的!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体检行业有点乱,大家各行其是,缺少严格的操作规范。这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从法律法规上加以制约,以减少医患纠纷。

  本报记者方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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