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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律师公会主席:内地澳门司法制度要协调配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5:17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11月7日电(记者刘元旭 胡浩)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无论在定义还是具体运作上都存在差异,然而现阶段内地与澳门的发展却越来越需要这两种制度相互协调和配合。

  澳门律师公会主席年华达是在此间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

  年华达指出,随着内地与澳门居民迁徙愈来愈便利,内地和澳门之间的相互投资额不断增加,国际贸易额呈现几何级增长;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实施《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一系列因素,要求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制度能够相互配合,就合作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年华达强调,刚刚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使澳门律师有机会与内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更密切的合作。这样的合作不仅能对内地和澳门的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还能加深律师之间相互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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