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农民烧死瘫痪女儿被判无期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5:56 新华网 |
新华网沈阳11月7日电(房菲、范春生)整整25年,沈阳市法库县农民李百服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父女俩相依为命。然而,他点燃的一把火,不仅烧毁了家中三间房屋,更活活烧死了瘫痪在床的女儿。我全身是病,我死了怕没人照顾闺女……日前面对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李百服流出后悔的眼泪。 54岁的李百服家住沈阳市法库县,以种地为生。早年与妻子离婚的他,独自抚养着因 脑部患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喂饭喂药、擦拭身体,甚至是帮助排便……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5年。今年6月4日21时许,李百服在酒后想起女儿生活无法自理,而自己又体弱多病,进而产生了放火将女儿烧死,然后自杀的想法。于是,李百服用火柴将自家厨房内的柴垛点燃,燃烧的大火将三间房屋烧毁,而躺在炕上的女儿最终因一氧化碳中毒及缺氧窒息而死亡。 面对熊熊大火,李百服举起了锤子,砸向自己的头部,企图自杀,但被赶到的邻居阻止。8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李百服提起公诉。 10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父亲烧死女儿案。法庭上,头发凌乱、神情憔悴的李百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下面是法官与李百服的一段对话: 法官:为什么要烧死女儿? 李百服:我有心脏病、高血压……病太多了,怕死了女儿没人照顾。 法官(气愤):虎毒还不食子啊! 李百服低泣着说:除了我,没人肯要她…… 说完,李百服双手抱着头痛哭起来。 法官:你是她的父亲,给了她生命,但你无权剥夺她生命,剥夺她生活的权利,即使她是个不健全的人! 沉默了许久后,李百服忍住泪水说:闺女,我对不起你啊……随后,他放声大哭。 李百服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一直对女儿照顾周到,恳请法院从轻处罚他。他所在的村委会开出这样证明。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李百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社会、法律界人士指出,李百服的错在于,他认为他给了女儿生命,就有权利用自己认为最好的方式处置女儿的生命。但是,这起悲剧也让我们重新审视尚待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对于像李百服那样带着残疾的亲人苦苦度日的那些父母,如何免去他们的身后之忧,是值得好好思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