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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停止对部分国家和地区进口双酚A反倾销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9:0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高丽)商务部7日发布公告,决定自7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日本、俄罗斯、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的反倾销调查,这是目前中国第二例因申请人撤诉而终止的反倾销调查案件。

  2005年9月28日,本案申请人-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商务部提出撤消其双酚A反倾销调查申请,并请求终止双酚A反倾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双酚A的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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