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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 推动不同文明平等对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22:20 人民网

  主席先生,各位来宾:

  今年10月11日至20日,我和我的同事受文化部的派遣参加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3届大会。这次大会以148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引起国际社会和众多媒体的极大关注。国际社会多年来在保护和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方面所做的努力终于以公约的形式得到了回报。

  世界文化多样性是与史俱来的客观存在。不同民族在不同时代、不同地点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文化与文明格局。然而,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强势文化给弱势文化造成巨大的冲击,世界文化多样性面临着严重的挑战。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际社会关于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呼声越来越高,文明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冲突的论调受到质疑和反对,确信文明对话是维护和平和促进发展的最佳保障,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

  联合国大会将2001年确定为文明间对话年,提出了“不同文明对话全球议程”的倡议。联合国的倡议进一步唤起了国际社会对不同文明对话的关注,也标志着文明对话的新开端。文化多样性是我们生活的这个星球的重要特征,也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文化多样性意味着不同文明、不同文化对话的前提和对话的必要,而对话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平等的交流与沟通,增进理解、尊重和宽容,使不同文化和文明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同时,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我们欣喜地看到,自2001年被联合国确定为文明对话年以来,国际社会在保护文化多样性和推动文明间平等对话方面不断取得进展。教科文组织《保护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是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在国际法体系中拥有独立的地位。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形势下,世界范围内文化交流的失衡不利于各国保护本民族的文化特性,也不利于文化和文明的平等对话。《公约》为各国提供了保护本国文化特性的适当手段,并关注了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贸易中处于弱势的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对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健康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约》承认文化活动、产品与服务具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强调不应将文化活动、产品与服务等同于一般的商品。《公约》规定缔约方政府拥有制定和实施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的政策和措施的主权。《公约》要求缔约方政府应将文化纳入各级发展政策,视其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公约》要求发达国家在技术转让、能力建设、艺术家流动方面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方便,推动发展中国家的文化活动、产品和服务更多进入全球市场。

  中华文明几千年绵延不断,得益于“和而不同”这一古老的哲学命题。中国政府和人民深知文化多样性的可贵和文明间平等对话的重要,积极响应联合国的倡议,深入地参与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这一历史进程。近年来,我国多次组织并参与了旨在保护文化多样性和开展文明间对话的重大国际活动。

  2003年12月,中国文化部在北京主办了亚欧会议框架下的首届文化与文明会议,来自亚欧会议26个成员的文化部长相聚北京,以多样性中的统一性为主题,商讨扩大亚欧文化交流与合作。会议发表了《主席声明》,在声明中,部长们坚信文化与文明之间的对话与合作是增进不同民族和国家间相互了解、理解和包容,避免误解和冲突的有效手段之一,并承诺为推动世界不同文化与文明间的对话、理解和相互尊重做出积极贡献。

  2004年10月,中国文化部承办了国际文化政策论坛(INCP)第七届部长年会,来自39个国家的文化部长和文化部代表以及6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就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深入探讨,并围绕教科文组织制定文化多样性公约进行了磋商。会议发表的《上海声明》呼吁论坛成员国就文化多样性公约的制定保持沟通和协调立场。

  中国历来主张保护文化多样性,通过不同文化间的平等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发展友谊,以实现世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和全球化的不断加剧,中国政府比以往更加重视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成倍增长,进入空前活跃时期,呈现出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和多层次的发展格局。近年来,在国内外举行的“文化周”、“文化季”、“文化节”、“文化年”等重大文化交流活动,产生了广泛和深刻的影响,显示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增进了解,加深友谊的良好愿望,共同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坚定决心。

  文化如水,润物无声,水滴石穿。我们相信文化的力量,我们相信文化间的平等交流与合作将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实现和平与发展的崇高目标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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