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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遗疾成物管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0:58 新京报

  华普花园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不到位,部分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小区名称:华普花园

  小区类型:高档住宅

  物业公司:华普朝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5.5元/平方米/月

  交费情况:不到70%的业主交纳了物业费

  “陷进去了,很累。”屈女士在华普花园拥有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在这套均价13000元/平方米的房屋居住了。“房子里落满了灰尘。”

  屈女士虽然偶尔把车停在这个小区,但从今年开始,她就拒绝交纳停车费,“那是因为物业擅自提高了停车费。”

  收房时间推迟一年多

  “北海、什刹海的辽阔水面、景山的郁郁绿林尽收眼底;邻近恭王府、新王府、钟鼓楼,随时品味古都文化积淀。”屈女士称,这是2000年她看到华普花园的售楼广告书。屈女士即是被这条广告吸引,购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合同约定2002年收房。

  “我们的收房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推迟了一年多。”屈女士称,收房时间前后推迟了三次,业主不断催促,开发商不断道歉,最后开发商答应以物业费抵消违约金,双方的拉锯战才告结束。

  华普花园开发商方面负责协调与业主关系的工作人员常建民对此予以承认。

  游泳池卫星电视不见踪影

  “这房子我当初花了200多万,物业费5.5元/平方米/月。”屈女士说,本以为是高档公寓服务不会差的。但是入住两年来,公寓天然气一直不能使用,热水经常不热,原先售楼广告里宣传的会所、游泳池、可视门禁系统、卫星电视不见踪影。

  “没有这些设施,怎么称得上高档公寓?”屈女士据此认为,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从入住第二年开始,部分业主选择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今年4月份,因停车费上涨,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爆发。

  “原来80元的停车费,现在一下子涨到730元。”业主崔先生说,由于不肯交纳租赁费,屈女士、崔先生等业主经常与保安发生冲突。

  对此,物业管理处张姓经理解释,730元中有650元是开发商委托物业收取的停车位租赁费。

  常建民称,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产权证办下来之后,公司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地下停车位收费规定,参考周边地区的价格,制定了650元的租赁费。

  物业为开发商股东下属企业

  “我们收费是根据高档公寓的市场价定的。”对于有的业主拒交物业费,华普花园物业管理处张姓经理觉得不公平。

  “缺了那些设施,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事情。”物业客服部李小姐称,业主收房时签了物业管理协议,就视为认可了该收费。物业和开发商之间另有协议,业主可以拿违约金来抵物业费,只要业主到开发商那里开一个收据,再拿到物业这边就可以,一般是抵一年。

  “听说物业要起诉25名欠了物业费的业主。”常建民说,但此说法没有得到物业方面的确认。常称,华普物业是华普产业集团的一个股东下属的企业,和开发商是独立的两家公司。

  ■相关案例

  房屋氨气超标业主不愿交费

  世纪城物业和业主诉讼三年达百起

  因为房屋氨气超标,世纪城多名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

  2003年初,世纪城三区7号楼冯瑞霞等业主发现,自己的房屋充满了异味。他们委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测试,结果表明屋内的氨气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数十倍。他们随即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三年来,三区其他几栋楼、四区部分业主也陆续向法院提起同类诉讼。

  “有氨气问题的住户很多不交物业费。”最近刚刚一审胜诉氨气超标案的业主曹女士说,房屋质量方面的纠纷和公摊面积不明确,世纪城很多业主都不交纳物业费。

  “入住第二年我就没有交过物业费。”世纪城东区业委会成员之一的牛先生说。

  2004年,四区业主任振清收到法院的传票,得知世纪城物业将自己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拒交物业费。”当他请了律师,搜集了材料准备出庭应诉时,对方却临时撤诉。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三年间世纪城物业和业主的物业费纠纷诉上法庭的达上百起。

  供暖独立收费业主拒绝交纳

  博雅西园两业主被诉后,补交供暖费与原告和解

  据海淀区博雅西园业主王先生介绍,目前小区内存在两家“物业”,一个是博雅西园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保洁、保安等工作;一个是金房供暖公司,专门负责供暖和热水。两家独立核算、收费。

  “我们不归物业管,是独立的。”金房公司负责收费的马女士说,公司是和开发商签订的供暖合同,业主的供暖费要单独交给供暖处。

  “我们去交供暖费,物业不收。收了也不给发票。”王先生认为,供暖费在物业管理费中是专款专用,上一年如果有结余,要顺延至下一年支取。目前这种独立的供暖,使金房公司把上年结余当作自己的盈利,实际上损害了业主的利益。由于不满这种状况,部分业主拒绝交纳供暖费。

  今年10月,业主石女士和刘先生被金房公司诉至法院,称2004至2005年度,两人共欠其供暖费9000余元,滞纳金3万余元。后经法庭审理,双方以“金房公司负担全部诉讼费用,业主补交供暖费,并象征性交纳一元滞纳金”达成和解。

  采写/本报记者 张晓玲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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