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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出硬招考评干部执政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2: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陆海龙)昨日,记者获悉,日前,海门市出台了《海门市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对认定为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将进行调整。适用对象包括各乡镇、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

  该《办法》对如何认定领导干部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12种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工作失误、失职,给党和国家利益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和基层

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程序办事,导致决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多数同志认为应负主要责任,经上级组织教育后,半年内仍无明显改进的;在年度考核或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拒不服从组织调配,在规定期限内不到新的岗位履行职责的;被诫勉的干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明显改进或出现其他问题的;为政不廉,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已不适合在领导岗位上工作的,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在“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中,综合考核连续2年明显后退的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单项考核连续2年明显后退的分管领导;属于“一票否决”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连续两个年度在同一项工作上被否决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身体状况不好,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在一年中累计超过8个月病假的;因其他问题和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的。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08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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