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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间近20户居民遭贼光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2:5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王铭婧)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近20户居民在物业公司的看护下竟然被盗贼洗劫了!昨天,家住南京市中山东路第五十五研究所家属楼的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这一令人不可思议的事件。

  据王女士反映,11月2日晚,第五十五研究所家属楼的西面,从2楼到11楼(除3家窗户锁上幸免)的近20户居民家都被贼光顾了。居民家中的现金、笔记本电脑、20多部手机等

物品被盗,损失非常严重。据了解,南京市白下区瑞金路派出所现已立案进行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第五十五研究所家属楼,被盗的一户居民告诉记者,3日清晨5点多,他发现自己家中被盗后,立即向物业反映,但物业的一名主任只说了句“你报警吧!”该居民随即拨打了110。之后,从2楼到11楼,近20户居民相继发现家中被盗。采访中,一户被盗的居民指着家中当晚被小偷扯破的隐形纱窗告诉记者:“有物业保安在,我们想肯定很安全,也就没有锁窗户睡了,那晚小偷就是从这里进来的,把放在客厅桌上的钱、手机拿走了。”据被盗居民们反映,小偷大部分是从窗户进去的,主要光顾外屋,卧室橱柜没有被翻动的痕迹。据了解,这次损失较为严重的一户居民家被偷了六千多元的现金,包括2部手机、2个MP3。

  据知情人说,3日当天,瑞金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取证。该栋的住户告诉记者,这里的物业长三角物业管理公司是第五十五研究所物业从外面请过来的。11月6日,长三角物业的人员在住户的谴责声中,上门给失窃的住户家中送了一篮苹果“表示歉意”,之后物业就没有任何说法了。

  那么,该物业就管理的楼宇出现大面积失窃事件,他们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记者来到该物业设在大楼一层的办公室询问情况,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承认“的确有此事”就不再说话了。面对记者的追问,这位工作人员不愿意透露相关负责人的姓名与电话,也不对此事做任何的解释。记者又拨打了第五十五研究所保卫科的电话,但直到发稿前未能找到有关负责人。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江苏省南京市金三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他认为,居民交了物业管理费用,签订了合约,物业管理公司就有义务保障居民的财产安全,现在居民家中被盗,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责任。业主可以根据当时与物业签订的合约,向物业管理公司索取相应的赔偿。本报记者乐涛摄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08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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