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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保鲜膜加强使用管理 “PVC不得加热”须告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3:23 东方网

  上海将对PVC保鲜膜加强使用管理。昨天召开的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新闻发布会上,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所有超市、大卖场、农贸市场等在选购PVC保鲜膜时,要向生产单位索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告知消费者“保鲜膜为PVC,不得加热处理”。

  市食药监所所长顾振华表示:“从技术上来说,PE保鲜膜还无法完全取代PVC保鲜膜。”部分超市、商店在出售某些食品时仍需要使用PVC保鲜膜,尤其是分隔肉。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25家超市和食品商店抽取42件PVC保鲜膜样品,结果表明,上海市场上露面的PVC保鲜膜总体上符合国家标准。

  PVC本身不具有毒性。它的隐患主要有两方面,即合成PVC的原料氯乙烯(VC)单体的安全性和添加的增塑剂。据悉,急性吸入VC有麻醉作用,长期接触VC对神经系统、肝脏、胚胎等有毒性,并有致突变作用,VC还可引起实验动物致癌等,而增塑剂的毒性也可能影响PVC塑料制品的毒性。我国先后制定了三个国家标准,分别规定PVC树脂和成型品(如保鲜膜)中VC含量。本市将在国务院有关部委明确后对具体监管措施再进行相应调整。

  昨天,市食药监局还发布PVC保鲜膜的消费警示,提醒市民:PVC保鲜膜不耐热,不得进行加热处理,更不能用于微波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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